招聘33人30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公开招(选)聘丽水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计划
本次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7名,14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16名。具体招(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和《2026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计划表》(附件2),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选)聘对象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与招(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相应的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2)。
(二)除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注明身份,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6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三)除基本条件外,选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