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14家单位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莲都区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6年3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籍、生源地要求视具体岗位而定。
3.毕业证书(学位)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招聘对象范围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报告并按规定回避。
7.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一般为18至38周岁(1987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