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低碳中心”)成立于2009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浙江环保大厦,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低碳中心围绕国家及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战略部署,主要负责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碳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绿色低碳发展及环境经济等领域的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工作。多年来,低碳中心在相关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政策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已成为浙江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10人,均为编外人员岗位。岗位需求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以及能够达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低碳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核心课程成绩单、主要研究方向或参与科研项目等材料,综合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