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经县主管部门审核研究决定,同意平阳县中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
(六)所有岗位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