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19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2026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共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6年3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2026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6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5.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的除外;因约定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培合格的除外,该部分人员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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