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40个岗位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可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4.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附件为准;
7.与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从温岭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为:
1.2018年4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入伍的需满足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身份入伍,或者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在校生(含已被大学录取未报到)身份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并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此类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聘仅限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