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为推进“县中振兴”行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浙江省苍南中学教育集团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共6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历史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1995年3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90年3月1日(含)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6年国(境)内高校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考生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研究生学历专业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