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26个岗位
为满足江山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18至38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四)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在2026年3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七)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八)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资格复审时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九)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