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7人55个岗位
为满足海盐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海盐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26年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请登录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hy.zjhr.com/查询。海盐人事人才网站(“通知公告”栏)为本次招聘发布公告(通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18至38周岁(即1987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报考专设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3月19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3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部分招聘岗位有户籍(户口)限制(详见附件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可视作户籍地(生源地或户籍地有一项符合户籍要求即可),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户籍(户口)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