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7个岗位
为满足嘉兴市南湖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3月17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其中,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18至38周岁(即1987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3月19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3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除部分专设招聘岗位外,其他岗位均无户籍(户口)限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