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0个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开展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是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主要承担开展质量强省、标准强省战略研究;承担省级质量安全政府实验室职能;研究、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全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开展重点产业质量技术研究与开发;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评估和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重点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技术评价工作;开展质量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和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0个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