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1个岗位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6年3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3.在洞头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视同洞头区户籍人员报考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
4.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生岗位(岗位代码:0301)招聘对象为: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