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加强南湖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需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01 |
公共卫生岗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3月17日前取得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完成执业注册。 (2)2025届及2026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共卫生类别)的报考条件。 |
02 |
检验岗 |
1 |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化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要求本科专业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6年3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
(五)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3月17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