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7 -2026/3/23 17:00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2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普编办〔2024〕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性质
1.招聘岗位及人数:书记员1名。
2.聘用性质:合同制工作人员(编外用工)。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舟山户籍以2026年3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性别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90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运用打字和其他计算机技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7.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