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9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6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3月28日(星期六)。
(二)地点:浙江开放大学平阳学院(平阳县昆阳镇昆鳌路285号)。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办学校招聘26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2026年平阳县教育系统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⑵平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