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8个岗位
为满足温州市鹿城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其中公开招聘19名,公开选调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6年3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6年3月17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3月17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应资格须在2026年3月17日前取得)。其中,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要求A类法律职业资格岗位的,可凭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主观题成绩证明先行报考,2026年7月31日(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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