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38个岗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6年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大学专科年龄18至33周岁(1992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3周岁(1982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