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7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优教强城”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a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实验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湖州师范学院胡瑗班、台州学院卓越班、丽水学院行知班)。
3.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50%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附件2)。
4.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本科毕业生。
5.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6.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曾获该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教练员的,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专业不限。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