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3人42个岗位
根据乐清市属(管)国有企业招用岗位员工有关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岗位员工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以及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学历学位和相关资历须在2026年3月17日前取得(2026年毕业生另行规定);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自2026年3月17日(含)起,户口所在地应符合岗位要求。其中,户籍要求为“乐清市”的岗位,可报考对象为:乐清市户籍毕业生,或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夫妻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岗位员工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乐清市属(管)国有企业岗位员工报考时不得低于与现单位确认的最低服务期限;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7.与招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招用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招用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