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6个岗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 1 |
女辅导员 岗位1 |
专技 |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工作地点为杭州湾校区或象山校区。 |
1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女性,年龄38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2 |
女辅导员 岗位2 |
专技 |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工作地点为杭州湾校区或象山校区。 |
1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1.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2.女性,年龄38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学生工作经历。 |
| 3 |
男辅导员 岗位1 |
专技 |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工作地点为杭州湾校区或象山校区。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