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岗位要求 |
男辅导员 |
专技十二级 |
2 |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入住学生公寓,入职后至少工作满一轮(一般为四年)。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男性,中共正式党员,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 |
女辅导员 |
专技十二级 |
1 |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入住学生公寓,入职后至少工作满一轮(一般为四年)。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女性,中共正式党员,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历届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 2.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 |
备注:
1.政治面貌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