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6个岗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1999年由浙江省重点的宁波中专等3校合并升格设立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学校是28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先后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曾荣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华职教社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单位。2024年10月,宁波市出台《大力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着力将学校打造为全国一流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12名,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职辅导员1 |
专技十二级 |
1 |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对工作地的安排,需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
工学类、教育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含高职院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3.男性,年龄38周岁及以下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