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3周岁(1982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部分岗位对户籍等另有要求的详见《2026年松阳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6.限松阳县户籍或松阳县生源的,户籍以2026年3月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7.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8.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9.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引进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