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委派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指标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1 |
财务总监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 2.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房地产财务负责人或国企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余姚市户籍(截至2026年3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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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社会人员);
(五)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委派工作人员(即: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企余姚市飞恒建设有限公司委派到宁波宇恒置业有限公司),服务期限2年,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2188室(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岗位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岗位对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