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江北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雇员1名,从事司法行政相关工作;慈城司法所矫正社工1名,从事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责任心强,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户籍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司法雇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在面试分数基础上加1分。 |
矫正社工(慈城司法所)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面试分数基础上加0.5分(不累计计算,取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者; 2.全日制法学类、社会工作、中文类专业毕业生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面试分数基础上加0.5分; 3.具有社区矫正工作从业经历一年以上者,可面试分数基础上加0.5分. 4,以上三项累计加分总计不超过1分。 |
备注:年龄、学历学位等报考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6年3月9日为截止日期。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现场资格复审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