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绍兴市口腔医院将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开展2026年度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绍兴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1名(博士1名),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6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学历、学位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三)报考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应在198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2025年11月8日、11月22日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院校招聘进入政审考察人员;
(二)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2026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