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经理1名(集团中层副职级别),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含);
7.应聘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需在确定考察对象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接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招聘不接受报考:
1.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按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hrcjt@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其中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需提供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并将所有材料制作成1个pdf或word文件发送。
(1)按规定填写《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应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之后获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资料);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职务聘任文件等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7)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
(二)考核
应聘人员报名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等相关考核流程,根据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最终面试人选名单,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包括但不限于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加时一轮面试。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不予纳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以背景调查、谈话调查等形式执行,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良渚新城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与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入职单位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由入职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制度规定标准执行。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制度规定标准执行。
2.公司有权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和实际面试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岗位的最终聘用意见。
3.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将应聘人员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371063;监督电话:0571-88560579
(工作日9点-17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