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采用人才(劳务)派遣方式(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实验技术人员 |
1 |
化学(专业 代码: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代码:0817)、药学(专业 代码1007)一级学科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代码:100208)、病原生物学二级学科专业(100103、 077803);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人才(劳务)派遣,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本校。 |
备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应发额)第一年不少于6万元;免费提供工作餐或餐费补贴,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应聘人员将《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电子扫描件发送至rsclwz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并同步填写此链接登记基本应聘信息https://v.wjx.cn/vm/emtVukc.aspx。邮件收悉以邮件回复为准。
2.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筛选,确定推荐人选,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3.一经录用,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医学技术学院用人部门:马老师,电话:0574-88126328
人事处:滕老师,电话:0574-88126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