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文秘等专业,有视频制作剪辑、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35993272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王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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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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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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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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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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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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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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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及其 社会 关系 |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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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员: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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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