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现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年龄 |
备注 |
超声医师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 |
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从事超声专业工作。 |
病理技师 |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 |
1 |
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
应历届均可。 |
||
康复技师 |
康复治疗学 |
3 |
应历届均可,协议合同。 |
(二)其他要求
1.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3.专业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书等)、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百分制,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5年9月11日上午8点到医院食堂三楼会议室参加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4点到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y.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享受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录用公示前放弃的,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录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陈老师、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