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0人9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路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40名,详见《路桥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①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②本硕均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且本科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③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且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④浙江省“硕师计划”生源地高校(指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且高校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40%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放宽到前50%。
2.2022年7月之前已在路桥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且连续任教至今的非事业编制教师(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清单,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计划招聘1至3人的,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同一岗位计划招聘4人及以上的放宽到1:2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个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考人员,可在8月13日下午(16:00-16:3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考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报考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二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路桥区2025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如“招聘对象1”要求的成绩证明,“招聘对象2”要求的历年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4.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代报要求: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6.联系电话:0576-89210976。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主要采用面试(分值100分,占60%)和笔试(分值100分,占40%)的方式进行。面试初定8月16日,以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须加试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经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数)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招聘岗位1至3个的按1:3比例、4个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若进入笔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一同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笔试初定8月19日,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请考生自行把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未按时参加择岗、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路桥区人民政府-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新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给予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路桥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