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由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浙江大学共同建立,目标是培养面向产业应用的高端工程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2022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目前,学院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工程专业学位全部八个类别和工程管理类别招生,在读硕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其中工程博士1200余人。聘任包括17名院士在内的校内导师1000余人,企业导师1700余人。本部占地面积147.5亩,建有多个校内外大型工程师技术中心,校内拥有50万元以上大型研究生工程实训设备143台(套),在宁波、台州、衢州建有3个大型分院,与大型央企、龙头企业等单位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0余个。迄今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卓越工程人才,获得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领域相关的工程技术实践平台建设、工程技术创新与实践教学、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工程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师德师风,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2.具有或即将具有人工智能、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突出产业任职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工程教育和实验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强的实验操作和实训教学能力,较强的设备研发和工程开发能力。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省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6:00。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gcsxy@zju.edu.cn。
应聘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需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自本科开始,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及工作经历证明;
(5)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分别采用pdf格式制作后制成压缩包,发送至对应报名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均为“应聘实验技术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本次招聘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1.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在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之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在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http://pi.zju.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告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71-88981959。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9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