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8 08:30-2025/5/22 17:30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规划院”)成立于1995年5月,原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初,经改制为台州国运集团下属国有企业,并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托管。


台州规划院作为台州市设计龙头企业,是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一类等资质的综合性设计研究机构。公司共设有十一个业务部门、一家下属子公司。现有员工30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20余名,工程师100余名,国家各类注册人员80余名。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02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⑸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⑹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03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8:30-2025年5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tzghy@vip.163.com。


3.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特别提醒: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国(境)外就读2025年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取得。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公司不再另行告知。


(三)组织考试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仅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设置合格分为60分,未能达到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面试对象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2.岗位考试形式仅面试的,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2.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就读2025年毕业,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上述情况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04


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考试录用的最终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九)对招聘单位信息、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联系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0576-88517931。


本公告由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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