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合同制员工,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4年下半年永康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无失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素质。专业要求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于该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止,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年月在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