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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202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202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7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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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1 -2026/9/16 08:00
笔试时间
2026/9/23
面试时间
2026/9/2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身份性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的身份性质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学历、专业能力或职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6.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非在编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试岗、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696351464@qq.com;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毕业(学位)证和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材料进行扫描打包形成文件夹后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发送至相应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加入考试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面试初定2026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群内进行通知。

2.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包含卫生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为1:1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

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试岗人选;若上述条件都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

(四)试岗

试岗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试岗期限为1周。

(五)体检

由组织人事科通知试岗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签订合同及待遇

1.符合《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由医院与拟招聘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由医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拟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4.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5.工资薪酬与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023-48659006。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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