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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公益性岗位)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公益性岗位)简章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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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9:00-2026/9/7 12:00

因工作需要,经七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录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作为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专门从事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担队伍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常态化值班值守、日常训练等工作。

同时报考人员须属于以下三类对象之一:①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无单位就业参保情况);②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③退役军人。2个招聘名额中,其中1个名额限定为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无单位就业参保情况),另1个名额可在上述三类对象中择优招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急救援队伍队员要求

1.身份年龄: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身体条件: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正常,无超重肥胖;无近视,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值班备勤工作,具备较强吃苦耐劳能力。

4.综合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心强。

5.加分政策:具有退役士兵身份、消防从业经历、应急队伍工作经历的人员,面试环节加2分(多项符合不累计加分)。


四、招录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9月7日9:00—12:00。

2.地点:七塘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兴凤路139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璧山区七塘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注意填写诚信报考承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加分项佐证材料(有则提供,作为面试加分依据,无则不享受加分)

①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消防、应急队伍从业经历: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能够证明从业经历的材料。

(二)考核

考核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其中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无单位就业参保情况)成绩为单独排名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且体检项目中须包含精神健康检查。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镇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社保按国家政策执行。聘用期内待遇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则做出合规调整。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

涉及招聘、报名、考核、考察、公示、录用、到岗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七塘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岗,咨询电话:023-41662055,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此次招聘结束(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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