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于1956年,占地900余亩,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新区,拥有广阳校区和东站校区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学生14000余人。馆藏图书资源总量153.33万册,电子数据资源190.23TB。
学校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校训和“尚德尚能,善建善成”校风,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设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理念,充分彰显城乡发展、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行业特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11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是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5G+智慧教育”全国典型项目创建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院校,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重庆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获评国家级样板支部3个、市级样板支部4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合同制人员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