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人3个岗位
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名,其中灭火救援员24名、消防车驾驶员5名、消防通信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通常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信员岗位招录对象,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和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通常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
(1)年龄通常在18至28周岁之间;
(2)一般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2.消防车驾驶员
(1)年龄通常在18至35周岁之间;
(2)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且有超过2年的B2及以上车型驾驶经验;
(3)一般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3.消防通信员
(1)年龄通常在18至35周岁之间;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4.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4)本人受过治安处罚或有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酒(醉)驾经历记录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5)本人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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