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
江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42人12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5 09:00-2026/1/21 12:00
缴费时间
2026/1/22 10:00前
笔试时间
2026/1/25

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社区服务群众质效,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后续将根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缺额情况从后备人选中进行动态补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落实就近就便、职住兼顾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素质优良的人员进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02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642名,同步建立后备人选库,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江津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岗位一览表》(见附件)。出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空缺时,按规定从后备人选中动态补充人员,具体流程详见本简章第六条。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考生只能报考本人常住地所在社区岗位(即: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所在社区,本人长期租房所在社区三个条件中符合一个即可);


2.江津区内在职的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3.学历证书、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6年1月2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2.退役军人加3分。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多项加分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04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exam.zhaokaocn.com:12918/examinee/jjsg


1.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9:00—1月21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本人常住地所在社区名称,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考生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栏中勾选加分对应项并上传佐证资料,此填报将作为笔试成绩加分的统计依据,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考生须诚信填报,填报了加分项后期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若同意在报考社区所在镇街内调剂的考生,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选择“是”。若报考人员填写内容与真实信息不符,个人提交的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等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暂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入库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1月21日15: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6年1月22日10: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报名费用每人每科50元(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收取),缴费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6年1月23日10:00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江津区情等。


2.笔试时间


暂定为2026年1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笔试成绩将通过“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


(三)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暂定于2026年1月31日9:00-16:00,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和时间、地点,将通过“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得。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正在办理或遗失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4)本人在报考社区范围内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本人或配偶在报考社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提供配偶房产的需提供结婚证;本人在报考社区范围内的正式租房合同及近6个月内的水电气缴费凭证。以上3类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任意一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有加分项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役军人优待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名人员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取消资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将按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本岗位无人递补时,从本镇街其他岗位未入选且服从调配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05拟入库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并在“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06后备人选的使用


(一)使用流程


1.面试


当各镇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缺额需要补员时,向区委社会工作部申请补员计划,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在“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各社区后备人选中按照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最终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若因后备人选不足,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可按照1:1比例组织面试,拟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若社区后备人选无备选人员,在本街道后备人选且服从调配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1比例组织面试,拟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理等,重点测试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拟招聘人选开展联合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4.公示


区级联审合格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在“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


凡因体检、联审、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自行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联审、公示。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报名岗位所在镇街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统一管理。


(二)后备人选库管理


后备人选库自公示期满建立,各岗位后备人选库有效期至下一次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库建立。期间年龄超过40周岁、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放弃、联审不合格、选择调剂而不服从岗位调剂、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未被聘用的退出后备库,不再作为后备人选。


07聘用后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按照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固定岗位待遇+证书待遇+学历待遇+“五险一金”的待遇体系和定期调整机制。按社区专职干部基本补贴60%标准核定固定待遇(2025年标准2468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150元/月;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200元/月;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300元/月。


2.逐步建立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成长通道,新进社区“两委”人选优先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产生。


3.所有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从实际到岗之日起算。


08纪律要求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09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或考试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掌握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23-81221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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