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人文与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教师。
一、学校概况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0012607),源于1971年四川省骨干兵工企业创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前身是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由长安、江陵、嘉陵、建设、长江、望江、西车、泸化等八所职大组成。2003年获批设立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更为现用名,是全国首批、重庆市第一所职业教育本科高校;2022年5月,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成渝经济区腹地、重庆高新区辐射区——璧山,坐落于缙云山麓、璧南河畔。校园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雅,风景秀丽,建筑气势恢宏,教学设施完备,实训中心规模宏大,智慧化学生公寓、体育场所、生活服务中心一应俱全,是宜居宜行宜学的优质校园。
学校秉承“德为根、人为本、和为贵、能为先”的办学理念,突出“产教融合、军民融合”办学特色,深化德技并修、理实并举、岗课贯通的育人模式,先后荣获“全国十大特色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百强”“全国双创示范单位”“全国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称号。学校是重庆市首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高校,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军工安防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4人,二级教授7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有多项国家级人才及荣誉: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等;另有多项市级人才及荣誉: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英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重庆市名师、重庆市职业教育青年领军人才、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辅导员等荣誉;建设有多个市级工作室及团队: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市首批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辅导员工作室等。
学校将坚持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着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和“具有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敬业精神”的职业本科人才,推动职业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德才兼备的标准,以考核考察的方式,严格把关选拔优秀人才。
三、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人文与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
招聘岗位:专业教师
招聘计划:2人
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
(2)专业要求: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等舞蹈类相关专业。
(3)职称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4)岗位要求:能胜任舞蹈编导、舞蹈理论、民族民间舞等教学工作。
四、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教育行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学生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应聘报名表》(附件1)、《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不能提供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证明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重要获奖证书等。
以上资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将其发送至我校人事招聘邮箱(862649176@qq.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每个表格所填信息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或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视情况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等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时须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同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自发布日起,不定期进行考核。
(四)录用
考核合格者由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提出录用意见,逐级报学院、学校审批后录用。
(五)体检
自行至三甲以上医院体检。
六、合同方式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并统一购买“五险”。
录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舞蹈楼
电话:023-87388163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