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派往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人员
招聘启事
一、招聘名额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党纪、政务处分及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等,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工作积极主动、认真仔细,沟通协调能力强;
5、热爱工作,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
5、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
6、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足以影响单位对是否录用进行判断的;
7、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类疾病等入职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身体情况无法胜任工作的;
8、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人社局南贤楼301办公室)
咨询电话:43360556、43723050。
4.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材料;
(4)现场填写《求职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在报名时对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考核面试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排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拟录用的人员自行放弃、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反馈的用工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在面试之后的招录环节中,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其聘用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大足人社发〔2022〕43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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