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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7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7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

招聘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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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5 08:30-2026/11/12 20:30
笔试时间
2026/11/21 -2026/11/2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27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1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海简介

镇海位于东海之滨,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北濒杭州湾,南接北仑港,东临舟山群岛,与上海一衣带水,是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陆域面积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0万。自古以来,镇海一直是对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碇港。镇海产业基础雄厚,特色鲜明,连续两次夺取浙江制造业的最高荣誉“天工鼎”。2025年镇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02亿元(全省第16位)。

镇海区素有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发展成为区域社会的响亮名片,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2024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认定。近年来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数保持在全省第一梯队,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长期处于浙江省和宁波市前列。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指标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202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可凭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也可凭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门类一致(“国优计划”、“复硕培养试点”的研究生除外)。

4.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兵教师岗位面向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11月3日所在户籍为准)或在浙江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军人。

6.2027届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要求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至2029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2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8年1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网报时间:2026年11月5日8:30-11月12日8:3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严格按照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

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时间

岗位

地点

2026年11月12日

(8:30—11:30,13:30—16:00)

高中、小学、特殊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

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镇海区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

2026年11月13日

(8:30—11:30,13:30—16:00)

初中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本人到场并出示身份证,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3(报名表)、附件4-5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通过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资格审核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11月21日上午,具体详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测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划定。笔试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岗位指标5个及以上的,按1:2;岗位指标5个以下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每项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与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承诺书》(由镇海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或承诺书约定的条款外,如预签约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五)体检

预签约对象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预签约对象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

(七)确定聘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进行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一般于2027年8月办理事业聘用手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且取得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办理事业聘用手续。2027届毕业生未能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8年1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7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2.现为事业编制人员的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其他事项

1.如预签约、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镇海区教育局商议决定,并报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整个招聘过程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培训班。任何兜售相关资料、信息的行为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7.相关信息以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发布为准,网站导航: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招聘(公选公招)。

本公告由镇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资格审核开始后,联系电话为0574-86276772。

岗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高中语文

高中政治

高中物理

秦老师

0574-87612912

高中英语

高中历史

高中地理

张老师

0574-86567620

高中化学

高中生物

金老师

0574-86699600

高中数学

中小学心理健康

许老师

0574-86680807

初中语文

初中地理

王老师

0574-86559983

初中数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

胡老师

0574-86612505

初中历史

楼老师

0574-86360153

初中科学

翁老师

0574-86265899

初中英语

吕老师

0574-56267223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包老师

0574-86285695

小学科学

李老师

0574-86589353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兵教师)

俞老师

0574-86362625

镇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值班电话):0574-86276772。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指标数.xlsx

附件2-5:(岗位专业要求、报名表、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在读证明).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6年11月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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