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四批)-浙江-杭州市-事业单位-高校-2026-备案员额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四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四批)

招聘5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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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3 09:00-2026/11/9 16:00
笔试时间
2026/11/21 -2026/11/2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770余人,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7年1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8周岁以下的,专指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2026年11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hr.zjiet.edu.cn:90/)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2026年11月10日24:00,应聘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网查阅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发布笔试安排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1月21日上午,考试地点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才引进网的笔试通知。

科目:9:00—11:0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公布。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招聘单位用人的,可按不宜聘用作出结论。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hr.zjiet.edu.cn:90/,“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921,联系人:樊老师;

0571-86929819,联系人:翟老师。

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6年第四批)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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