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4人10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兴安盟边境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科右前旗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退役士兵”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安排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军士和义务兵。
(四)“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