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22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0名,职位计划表详见《2026年4月公益性岗位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就业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基层工作;
(三)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使用办公软件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