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提升公立医院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现将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乌审旗人民医院院长1名,乌审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1名,乌审旗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公立医院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
5.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6.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创新;
7.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8.符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9.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卫生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应聘乌审旗人民医院院长者须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担任院长(或同级正职)满三年以上;
应聘乌审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乌审旗妇幼保健院院长者须在一级公立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院长(或同级正职)满三年以上,或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副院长(或同级副职)满三年以上,或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三年人员,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担任股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满三年人员,或担任苏木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满三年人员(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日);
4.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3周岁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6)上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所选拔聘任职位的情形。
三、选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履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组织研究、公示拟聘人员、聘任等程序进行选聘。
1.个人报名。
(1)应聘人员填报《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
(2)提供《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聘履历业绩评价材料》(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新区11号楼318室)
联系人:肖丹
联系电话:0477-758171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个人报名同步进行。在选聘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政府办公室、旗人社局、旗公安局、旗卫健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公开选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2,该岗位选聘工作方可实施。
3.竞聘演讲。包含演讲和答辩,由选聘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竞聘演讲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80分,答辩20分)。竞聘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5%。
竞聘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4.履历业绩评价。由选聘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奖励等实绩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量化评分,履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5%。
5.组织考察。由选聘工作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6.公布成绩。总成绩=竞聘演讲成绩×35%+履历业绩评价成绩×35%+考察成绩×3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竞聘演讲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7.组织研究。选聘工作组根据总成绩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通过“健康乌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9.聘任。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二)聘任期、聘任待遇和考核管理
院长聘任期为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院长无行政级别,实行院长年薪制,旗人民医院院长年薪35万元、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年薪30万元、旗妇幼保健院院长年薪25万元。聘任期内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制,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年薪。
四、纪律与监督
(一)乌审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考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选聘工作中的违纪和不良行为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本次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由选聘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477-7581715(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15149551593(乌审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