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25个岗位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控制数工作人员36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引进紧缺和成熟型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2.年龄条件: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部分岗位中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2月8日(含)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3.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2025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延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含《岗位信息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在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不含)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身份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经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82.156.250.29:18903/,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身份照片,并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00至2025年12月12日17:30,资格审核截止至2025年12月13日12:00。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流程
(1)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即为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
(4)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部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相关证书:须详细填写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的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请报考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
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员引进资格。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信息表》中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两种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③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报考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报考临床类医师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供近3年的临床住院诊疗病历量、门诊量、手术量等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的相关公告,并合理安排时间行程。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员引进资格。
(五)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人员的面试成绩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可直接在系统查询)。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组织面试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报考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者进行复检。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东胜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引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2.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公开引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报考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待遇保障
(一)引进紧缺和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的,按照调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有空岗占岗聘用,无空岗超职数聘用,享受原有职称岗位级别工资待遇;不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按新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引进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有空岗占岗聘用,无空岗超职数聘用,享受原有职称岗位级别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均享受对应单位属性工作人员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服务期为8年。
(二)本次公开引进人员为控制数管理人员,享受相对应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引进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引进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引进无关。
(七)本次公开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八)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7-8320025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5-6128801
(三)监督电话:0477-8120846、0477-8120847
(四)咨询时间:12月8日至12月12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