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列编招聘中职数学教师1名。具体要求详见《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2025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二)资历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年龄需年满18周岁(2007年12月10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0日(含)之后出生)。
3.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有《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若未如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及学段(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时需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实行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下载填写《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2025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将资格审查(扫描《岗位表》中二维码获取)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至yuanhuiyun7703@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9:00—12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岗位表》中专业和其他岗位要求等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应聘人员解释。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24日9:00—17:00,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并对符合条件者安排后续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由公开招聘小组现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对符合条件者安排后续面试。
4.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面试
面试由杭锦后旗教育局、杭锦后旗人社局及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资格复审后,当面告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90分,现场答辩1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杭锦后旗面试领导小组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相关结果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bynr.gov.cn)公布。
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体检、考察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杭锦后旗教育局、杭锦后旗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组织,到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应在“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要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档案审核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1.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过党总支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党组通过,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bynr.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领导小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与要求
被录用的教师,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旗编制部门给予列编,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资标准。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招聘需求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478-79310041864788346815048846759
2.监督举报电话:0478-793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