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2人35个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人,现将内蒙古科技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按需设岗、程序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9人,硕士研究生13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4.“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日在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