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11月14日17:00,不接受提前和逾期报名。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考生根据公告要求登录网址:
http://8.137.105.241:4259/examid115,查找“包头市总工会2025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岗位要求填写真实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要求正反面在一页上);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课程表、成绩单;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扫描件(更新时间为6个月内);
(4)《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手写签字并扫描上传。
6.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报考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本科以来至报名开始之日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内容。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9.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11月18日17:00(周六日期间,审核工作将暂时中止;自11月17日起,审核工作将恢复如常)。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组织进行,按照《招聘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5年11月18日17:00以前进行修改,将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招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四)考试缴费
1.考试缴费标准及流程
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50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考生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缴费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9日17:00
(五)笔试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用人单位确定后,将通过延长报名截止时间、采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并及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3.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1.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为100分。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职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特点,将选择综合素质测试、面谈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